父亲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生病时儿子未赡养,父亲病逝后儿子要求分遗产。法院:未赡养不等于不分遗产
近日,上海奉贤法院公布一则案例,1989年,郭某与何某两人离婚,儿子小郭由母亲何某抚养。
此后的30多年里,郭某仿佛人间蒸发,既没给过抚养费,也从未探望过小郭。2005年,郭某与谭某再婚两人共同购买了位于上海的一处房产。2019年,郭某重病离世,在他病重期间,谭某悉心照料其生活起居,而小郭是通过法院通知才知晓父亲去世的消息。郭某去世后,小郭要求分割遗产,谭某反对。
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父母之前未履行抚养义务就免除。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小郭疏于履行赡养义务,因既未提供经济支持也缺乏必要的情感关怀,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鉴于小郭疏于履行赡养义务,系出于郭某在小郭未成年时不履行父亲的抚养义务而导致亲情缺失,故对于小郭应当酌情少分而非不分。最终,法院判决上海的房产中谭某继承80%,小郭继承20%。(纵览新闻)
编辑:李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