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女子立遗嘱给宠物狗留了十几万元,律师: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专款专用

极目新闻记者 胡秀文

据广州日报报道,近日,广州一名52岁离异女子立遗嘱,划出10多万元留给4只宠物狗,相关报道引发热议。6月1日,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宠物虽然不能直接继承遗产,但是可以指定遗产管理人专款专用,将这笔钱用在宠物身上。

报道截图

据报道,陈女士(化名)离异后和儿子相依为命近20年。她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将主要财产指定由儿子继承,并从存款中划出专项份额给家中的4只宠物犬,指定儿子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爱宠生活的费用支出。儿子冯先生说:“这些小狗都是从外面捡回来的,我们视它们为一家人,所以我很理解和支持母亲。”据透露,这笔指定的遗产有10多万元。

“上述报道里,留给宠物狗专项份额的这部分内容,如果形式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6月1日,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律师告诉记者,“宠物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独立主体身份,属于‘物’。继承只能由个人或组织来继承,不能由物来继承。宠物本身没有继承权,但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部分款项留给养宠物使用,由遗产管理人实施照护宠物的职责,实行专款专用。”

遗产管理人如果不专款专用怎么办呢?陈律师说:“《民法典》第1148条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向遗产管理人追责。”

记者发现,此前也有立遗嘱将资产留给宠物的报道。陈律师告诉记者,自然人若想立遗嘱将部分遗产款用于宠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按照自身意愿和法律规定设立有效的书面遗嘱;二是要指定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三是要有对遗产管理人进行监督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