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多半袋方便面“多半”竟是商标,律师称存在误导消费者嫌疑,损害知情权

极目新闻记者 陈洋洋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质疑,白象方便面的宣传标语“多半袋面”中的“多半”实际上是商标,并非重量多了半袋。4日下午,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回应称,“多半”是商标,实际重量以包装为准。

白象官方旗舰店的多半牌香辣牛肉面的产品信息

记者注意到,“多半”商标系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申请注册,类似的还有“多一半”“白象多半”等商标。

尽管在包装角落及产品信息中,白象多半袋方便面也标明了“多半”是品牌名字,但网友们仍质疑这种行为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对此,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白象包装上的确标注了多半是商标以及产品具体克重,但多半袋面旁边还写着大分量、倍满足的字样,这种组合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多半”就是在描述产品分量,企业申请商标和使用商标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尽量避免让消费者产生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白象若利用商标及包装宣传误导消费者对产品分量的认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付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多半袋”的宣传如果没有在广告中明确说明“多半”的具体含义,导致消费者误解为分量增加一半,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那么可能构成虚假广告。虽然“多半”属于注册商标,但是商标应当合理使用,不能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