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女友在公安局冒充警察?直接抓!

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有面”

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3月25日15时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

民警杨慧玲

正在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

杨慧玲立即联系

东港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

成功将该男子抓获

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经查,这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是一名啤酒销售员,在网上购买了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目前

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综合自大连公安、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