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女友在公安局冒充警察?直接抓!
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有面”
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3月25日15时
辽宁省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
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
民警杨慧玲
正在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
杨慧玲立即联系
东港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
成功将该男子抓获
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
经查,这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是一名啤酒销售员,在网上购买了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目前
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综合自大连公安、法治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