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创新“跨境电商保”模式,支持外贸新业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 2025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在科技创新、外贸出口、促消费、扩内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民营企业都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科技创新和国家重大战略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5 月 8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民营企业,发力点在 " 一业一策 " 上,立足行业产业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专业性的金融服务。
在近年来民营企业表现亮眼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丛林表示,首先是促进投融资结合。正在开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试点,支持投资科技创新企业,目前已经设立了 74 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另外,在 18 个试点城市落地了科技企业并购贷款,支持科技企业畅通资本循环。
其次是创新增信方式。推动建设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优化知识产权的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相关政策,助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财政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科技创新担保计划,为科技型、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专项担保。到今年一季度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 17.7 万亿元,同比增长了 20%。再有就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面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开展了两项保险补偿试点,目前已经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
在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的外贸、消费领域,丛林表示,首先是在小微融资协调机制中单列了外贸板块,全面梳理外贸企业清单,优先走访对接融资。另外,以短期出口信用险来支持出口贸易,今年一季度承保金额已经超过了 2400 亿美元,一些对外贸起到重要支撑作用的产业,像电子信息、现代化工、整车工程机械等领域,承保金额大幅度上升。
创新 " 跨境电商保 " 模式,支持外贸新业态,指导保险公司开发专属的保证险产品,为跨境电商的境内采购提供信用保障。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服务业的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丛林表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融资对接建立了专门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并向银行推送,指导银行自主对接融资服务。一些地方也有很好的实践和探索,比如有的地方搭建了专门的线上对接平台,银行可以通过平台获取项目信息,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与信贷政策相匹配的项目,实现了从 " 项目找资金 " 变成 " 资金找项目 ",有效提升对接的效率。
文、图|记者 王莉 董柳 侯梦菲 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