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上贴印非法小广告 警方累计抓获70余人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5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警情续报称,针对群众反映成都市部分共享单车被张贴、喷涂各种非法小广告问题,警方在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抓获涉案人员70余人。继5月9日通报首批4起典型案例后,第二批4起典型案件如下: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男,31岁)在共享单车上喷涂淫秽网站广告,通过引流获取网站充值返点的方式牟取利益,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青羊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六:违法行为人韩某某(男,25岁)、陈某某(男,25岁)、陶某某(男,30岁)在共享单车上喷涂涉黄广告,因介绍卖淫被武侯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七:违法行为人苗某某(男,25岁)、范某某(女,24岁)为推广自家店铺,在共享单车上喷涂小广告,造成多辆共享单车严重污损,因故意损毁财物被武侯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八: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女,26岁)、陈某(男,20岁)在共享单车篮筐内散发“小黄卡”,因介绍卖淫被高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溯源中。警方再次提示: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影响城市形象,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打此类违法犯罪,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源头治理。非法小广告内容可能隐藏诈骗、涉黄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请广大市民切勿轻信、扫码、联系广告信息,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