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002610)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多名高管连带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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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晚,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以下两类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1)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0年4月30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经查,爱康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爱康科技2019 年至 2023 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
(一)爱康科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爱康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爱康科技通过少计借款费用方式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自然人资金往来,2023 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四)爱康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值得注意的是,违法违规主体不只有爱康科技、实控人邹承慧及现任董监高人员,另有8名已从爱康科技离职者等前任高管也被追究责任。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以下两类投资者,可自愿发起索赔:(1)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0年4月30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爱康科技拟被行政处罚,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维权条件:
爱康科技:(1)于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于2020年4月30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责任编辑:孙同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