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华冶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025年5月7日消息,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以现场会议及电子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由董事长葛遵利先生主持。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1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95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公司在任董事 5 人、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一系列议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均获普通股同意股数 995 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且上述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姚雨漫、张楠律师出席会议并给出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备查文件包括《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