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闻|这是什么操作?接连有人把十万现金埋土里,只为“解冻账户”?
把现金埋进土里,才能“解冻账户”,这是什么“离奇操作”?
前一段时间,上海市民方女士向静安石门二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诈骗10余万元。
据方女士自述,4月3日,她在招聘平台发布求职简历后,很快有陌生人以“网络公司HR”身份通过微信联系,声称提供“无风险刷单兼职”。在对方“高返利”“操作简单”的话术诱导下,方女士根据对方提供的链接下载了一款名为“KNGSU”的聊天软件,自此落入骗局。
诈骗分子先给方女士安排小额刷单任务,初期几笔百元级投入快速返利,方女士逐渐放松警惕。当累计投入越来越高时她再要求提现,对方就以“系统故障”为由冻结账户,并抛出需要连续完成10单起刷的“中级任务”,每单金额提升至近千元。此时方女士已投入3万余元,在“完成任务才能解冻资金”的胁迫下,又被迫追加刷单20余笔。
随着被害人资金见底,诈骗话术再次升级。对方以“刷电影票房赚分红”为由,要求改用现金线下交易,声称“防止平台监管,必须将现金密封埋藏”。
4月16日,方女士为取回被扣押的本金,先后两次在闵行区两处隐蔽地点埋藏数万元现金。4月19日,当诈骗团伙继续索要现金时,方女士报警求助。
接报后,静安分局石门二路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在此期间,联系方女士的诈骗分子将埋钱地址一变再变,交易地点从浦东、奉贤一路变更至苏州昆山,最终定在松江区某新修路段。因地处偏僻,办案民警专门启用警用无人机对目标区域实施空中侦查。与此同时,警方围绕“埋包”区域在地面部署警力展开布控。
当天15时许,犯罪嫌疑人乔某前来取钱,被守候伏击的民警抓个正着。就在抓捕乔某过程中,另一起电诈案件的被害人张先生也携带12万元现金前来“埋包”,被现场民警及时拦截。
涉案现金(警方供图)
经查,乔某系“跑分洗钱”链条的底层“背包客”,受雇于境外人员,有偿协助转移赃款。据乔某交代,诈骗团伙成员通过境外聊天工具远程操控;地面人员分为“踩点组”“埋包组”“转移组”,各组之间单线联系。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被害人方女士、张先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兼职刷单、影视投资、网络赌博等话术是诈骗分子针对年轻群体专门设计的,最终旨在以现金埋包的方式转移赃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乔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静安警方还将进一步追踪涉案资金流向、排查同类埋包警情、强化重点区域防控,并对犯罪嫌疑人乔某上家开展后续调查。
“线上诈骗 线下投送”屡有发生
甚至用电饭煲、酸辣粉盒子装现金
近期以来,“线上诈骗 线下投送”的电信网络诈骗作案方式屡有发生。诈骗分子将货拉拉、网约车当作“运钞车”,转移诈骗赃款。而装现金的,有快递箱,更有电饭煲、热水壶、酸辣粉盒子……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警方对两卡犯罪的严厉打击,传统的通过银行账户和电子支付渠道转移非法资金的方式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犯罪嫌疑人转向了现金运送的方式来进行诈骗活动。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副所长景文培说:“在获得事主信任以后,让事主线下取现,或者是线下购买黄金、购物卡等这种非常容易变现的物品,然后装到指定的快递盒子当中,让事主本人送到指定的地点,或者是通过叫货拉拉、闪送,或是同城急送这类的第三方配送公司,去送到指定地点,在他们安排的地点周边会安排他们专业的接收资金的团队。”
洗钱手法不断变化如何打击治理?
一些诈骗团伙通过购买虚拟货币向境外转移涉诈资金,给监管和整治带来新的挑战。据介绍,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过程中,卖方先在交易平台上出售虚拟货币,买方支付人民币用于购买虚拟货币,卖方用银行账户收取赃款,再进行拆分、取款,然后将现金交给上家,并收取虚拟货币作为佣金,如此循环往复,逐步洗白赃款。实际上,买方的账户就是电信诈骗分子控制的账户。
一名法律界人士指出,虚拟货币有匿名、去中心化等特点,能实现快速、大额向境外转移资金。同时,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时候,大额资金也会被打散,犯罪团伙内部人员分工负责不同种类的虚拟货币的资金转移。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犯罪取证难度也更大。
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止付、冻结措施,犯罪分子正不断寻找、试探资金链薄弱环节,创新赃款转移方式。作为应对,警方也在大力推动反制技术的研发应用,通过技术挤压犯罪空间。
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对参与“洗钱”环节的人员,根据行为的不同,主要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信罪”。所谓“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此已作出明确规定。
从各地检察院的数据看,这个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的新型犯罪,数量逐年攀升,犯罪手段则呈现智能化特点,如使用批量注册软件等技术设备及虚拟币等手段来实施。
此外,犯罪主体呈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特征,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涉案人数增多,有的甚至不知自身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他们在洗钱活动中,充当租售银行卡和电话卡、跑分等行为角色,成为电诈链条中的洗钱工具人。”上述法律界人士说。
为应对“洗钱”活动的新形势,我国正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和落实措施。去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公安部门也在强化多警种合作、提升侦查技术,力争提升对洗钱跑分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效能。
警方提醒,面对不断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请大家筑牢三道防线——
一是强化个人信息屏障,求职、社交等场景中切勿随意泄露个人简历、通讯方式等敏感信息;
二是认清刷单行为本质,凡以“点赞返现”“兼职垫付”等名义要求资金流转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所谓“高额返利”不过是诱饵;
三是警惕“埋包”类新型骗局,此类犯罪利用被害人挽回损失的心理,以“解冻账户”“补缴税金”等话术诱导线下现金交易,实则通过制造“沉没成本”实施深度绑架。一旦察觉异常,应立即中止操作并及时报警,切忌因“不甘心”陷入连环陷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袁野 综合上观新闻、光明网、新闻坊、成都公安、央视新闻、北京日报、人民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