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掉进化粪池遇难,谁担责?

5月19日下午,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一名学生掉进化粪池不幸离世,事件引发关注。

学校通报:一学生坠池身亡,已成立工作专班

据该校学生称,事发地位于该学院B校区操场与篮球场附近的路边绿化带,通常体育课借出归还器材时会经过,不知下面有化粪池,“井口没有井盖,用木板盖着,上面有草皮,木板已经腐化了。”

5月20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事发5月19日下午,造成1名学生死亡。当天下午3时51分,该同学在体育课后不慎坠入化粪池,同行同学施救未果后向老师报告,学校立即投入救援并报警求助。经消防、医疗等力量全力施救,仍不幸死亡。目前,学校已成立工作专班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全力做好善后事宜,并加强风险排查,确保校园安全。

律师说法

学校是否需要担责?

化粪池属于地下设施,并且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学校作为管理单位,应对校园内化粪池采取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比如张贴提醒标识、设置围挡、定期检修维护等。